手势示意:准许右方直行的车辆通行。
交警解读:这一手势是由原来的“直行信号”与“直行快速通行信号”合并而成。
1、左臂向左平伸与身体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面部及目光同时转向左方45度;
2、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面部及目光同时转向右方45度;
3、右臂水平向左摆动与身体成90度,小臂弯屈至与大臂成90度,掌心向内与左胸衣兜相对,小臂与前胸平行,面部及目光同时转向左方45度;
4、右大臂不动,右小臂水平向右摆动与身体成90度,掌心向左,五指并拢;
5、右小臂弯屈至与大臂成90度,掌心向内与左胸衣兜相对,与前胸平行,完成第二次摆动;
6、收右臂;
7、收左臂,面部及目光转向前方,恢复立正姿势。